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第一志愿的投档比例一般为120%以内,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投档比例作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把所有考生按成绩排序,优先满足考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就读者除外,下同),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被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达到各省艺术类同批次专业统考合格线和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分=文化成绩×80%+专业成绩×20%,综合分相同的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身高要求为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第十七条 护理类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第十八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职业的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对于特长生,优先录取。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 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一般假期为一周,特殊原因凭相关证明另行处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湖北科技学院2015年新生入学须知》中有详细说明。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e资格,退回原籍。
第七章 奖、贷、助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科研成果奖等多种奖项。
第二十四条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每年不超过8000元)。即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当地教育局或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办)
第二十五条 学校每年为特别贫困的学生提供约6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还采取奖励、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资助。
第二十七条 考生入学后依据湖北科技学院《学生手册》奖惩办法的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加盖“湖北科技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部门为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15-8338003
网址: http://www.hbust.com.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