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各专业:文史类4400元/生· 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其中,16个优质品牌专业的学费在此基础上上调10%,即:文史类4840元/生·年,理工类5500元/生·年,艺术类8800元/生·年。具体专业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专业目录》。
2.其他专业: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12000元/生·年;河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专升本各专业收费:按照普通本科相应专业标准收费。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法语专业15000元/生·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18000元/生·年;环境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1.河南师范大学东、西校区
普通宿舍:400元/生·年;学生公寓四人间:900元/生·年;学生公寓六人间800元/生·年;改造学生公寓八人间:550元/生·年;新建学生公寓八人间:600元/生·年(豫价费字[2000]132号,豫价收费[2000]23号,豫发改收费[2005]1063号)。
2.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六人间:1200元/生·年(豫发改收费[2017]17号)。
第三十条 河南师范大学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构建了“奖、贷、助、勤、免、补”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贷款相结合、校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诈骗行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为河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