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招生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 9 时至 3 月 26 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二)确认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4月7-8日登录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enroll.zkvtc.edu.cn/zs_mobile,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填写通知书邮递地址、联系电话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及复核
学校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及复核服务,评卷及分数统计结束后学校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高职单招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考试分数,考生如对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公布2日内书面申请复核,教务处根据程序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考生。复核成绩确有错误的,教务处打印成绩更正单,教务处领导签字盖章后由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将审核签字后的成绩更正单转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按更正后成绩进行录取。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录取。
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学校招办依据依据单招总计划和普通高中生、社会考生及中职生各科类考试人数,确定各科类计划分配比例和分类分专业拟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拟录取,总分相同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依据文化知识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对于服从调剂的高中及社会考生,按照考生其他志愿依次从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对服从调剂的中职考生在其一志愿相同大类内有空余计划的其他志愿专业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剩余计划,学校招办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使用。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
退役士兵考生在单列专业计划内择优录取,未填报单列专业志愿的退役士兵考生按照社会考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优秀拔尖人才赋分政策
学校将对获得相应体育、艺术、职业技能比赛成绩的优秀拔尖人才进行赋50分录取。
赋分录取条件如下:
(1)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
(2)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音乐、戏曲等艺术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3)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个人及集体项目前六名奖项者。
(4)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市级一等奖以上奖项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奖项的考生请于4月12日前将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学校招生办(开元校区行政楼3112房),经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在我校单招成绩总分基础上加上相应赋分进行排序录取(获得多项奖项的不累加计算),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所有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学费及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医学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住宿费拟定800元/年(如遇政策调整,以政府新政策执行)。
(二)奖助措施:为确保每位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读与毕业,学校建有“奖”、“贷”、“助”、“勤”、“减”一体的资助体系。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校内奖学金一等奖700元/生·年、二等奖500元/生·年,三等奖300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
“贷”: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程序,每学年可向学校申请12000元以下的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在校学习期间免付利息。
“助”: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覆盖率20%),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农村贫困建档立卡户助学金100%全覆盖,标准4000元/生·年。
“勤”:学校实施“勤工助学”计划,在学校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设立勤工助学岗,让学生业余时间参与学校管理又有一定报酬补贴生活。
“减”: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进行减收学费。
符合条件的自主择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程序申请相应学费资助,资助金通过审批下发后直接打入指定学生个人账户。
十、其他
(一)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开展高职单招招生宣传,对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4-8693098 8693081 8693855(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http://zkvtczs.university-hr.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开元校区)
邮编:4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