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3600元/年,文科类专业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400元/(年·生)和800元/(年·生)两个标准。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