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即对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到其第二专业志愿排序,排序位置在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后面,其他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均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
(2)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全面考核,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按照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除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3)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档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按照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3、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均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
(2)对进档考生实施全面考核,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按照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3)艺术类(表演)本科专业身高不作要求;艺术类(服装表演)专科专业身高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
4、对于进档平行分考生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顺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若总分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顺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相关专业要求:
1、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2、报考会计学(CIMA方向)和会计学(ACCA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
3、学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因为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符合加分条件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参考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考生。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在河南工程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 工商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经济贸易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证券与期货、酒店管理专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事务、文秘、行政管理专业,外语学院商务英语等8个专科专业的大一新生在桐柏路校区报到学习,大二、大三转至龙湖校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