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凡在我院就读的学生,每月每人发放116元生活物价补贴;设置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生/年);院内设院长奖学金(2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和三好生、优秀团员等奖励;新生入校报到时开辟有绿色通道,确保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无障碍、无忧入学,避免学生因学费问题而辍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在一些特别岗位还能获得专业技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