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项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2014年3月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体育馆
六、监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3126099
七、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八、联系方式
1.体育部
联系人:张焱超 电话:0771-3111495 手机:15296544001
传真:0771-3111495 E_mail:1743243821@qq.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体育部
邮 编:530001
2.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人:兰云超 电话:0771-3126099 手机:13481184654
传真:0771-3106508 E_mail:gxzy3126099@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 编:530001
本科招生网:http://gxtcmuzs.university-hr.cn
九、 附则
1.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对我校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学校将根据其体育运动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学校发展整体布局等方面的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3.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考生报到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单独考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5.考生参加考试收取报名费、考试费,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6.本简章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