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下发《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建学评[2013]第3号)。通知指出,经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和投票表决,决定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均为四年(自2013年5月起至2017年5月止)。在有效期内,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可获得建筑学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
评估视察小组于2013年5月14日至16日莅临内蒙古工业大学。通过视察,对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教育印象深刻。专家指出,学校高度重视和支持建筑学专业教育,在上次专业教育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了建筑学院的办学条件,加大了图书资料的投入力度,新增教学科研面积约8000平方米,极大改善了建筑学院的办学条件,实现了建筑、规划、环境艺术三个专业在办学空间和育人环境上的整合;学院办学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地方建设的专业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研究生教学与人才培养注重地域与文化特色,取得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建筑设计奖、高质量研究专著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学院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较好,团结、爱岗、敬业,教学态度严谨;学院通过增加学术讲座、联合设计等途径,进一步活跃了学院的学术氛围,开阔了学生视野,加强了对外交流;学院学生热爱专业,学风踏实,精神面貌良好。
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及对外交流的需要,全面提高建筑设计专业人才的素质,促进我国建筑学专业教育水平的提高。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毕业三年后即可参加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并且在就业、攻读学位等方面获得更大的优势。
200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本科专业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组织的专业教育评估,有效期为2009年5月起至2013年5月,本次评估为复评;建筑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本次为初评。此次内蒙古工业大学顺利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是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建筑学院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相信建筑学专业能够在更高的起点上,进一步发挥优势和特色,为培养高水平建筑设计专业人才和服务地方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供稿:教务处 徐睿琛 编辑:毛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