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扬州9月4日电 (记者 崔佳明)“改革的核心在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这是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夏锦文4日在接受中央、省多家媒体就“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主题专访时一语点出制约高等学校发展的瓶颈。
夏锦文说,高等教育法上明文规定,高等学校有独立法人地位,那就要必须给高等学校跟法律上规定的独立法人地位相当的办学自主权。办学一定是学校在办学,要把法律赋予高等学校的权利交还给学校。
夏锦文坦言,如果说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不扩大,那改革就是有限度的,还会在目前的条条框框里面,谈不到深化改革。只要对人才培养有利的,都要去“改革”,改革必须要有大智慧、大手笔、要有新思路,要有新举措,要有明显突破。
谈及当前遇到的困境,如学校办什么专业等,夏锦文说,其实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这些都是我们高等学校的权利,我们都可以去做,但是现在不是,很多都是主管部门,他们要审批等程序,要深化改革必须要有突破,那就是权力回归。也就是说,还给学校应有的办学自主权,真正成为“教育家办学”。
当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是要进行对全国高等教育学校的领导、指导、规划和引领,但学校办学必要组成部分的权利要还给学校。否则,学校都一样,小打小敲,千校一面,做不出特色。要做出特色,要有大手笔的。
其次,高教改革要用法律的手段对高校拨款体制法律化。夏锦文说,国家对高等学校拨款怎么拨,按什么拨?是按照学校学生人口来拨,还是按照教师收入来拨?总要有个制度吧。我们讲公平公正,均衡发展,中学是这样,高校也是这样。夏锦文认为,应当是国家对每一所大学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大家去发展,这样才能反映出哪个大学办的好,办得有影响力。也就是说,国家对高等学校投入的机制法制化。
高教改革最终落实的成果也就是红利,受益者是学生。对此,夏锦文感慨道:高等学校应该具备“大师、大爱、大气”。而现在有多少高校的院士、教授能亲临课堂为学生授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