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如学校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并合格。录取原则是: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二、成绩查询及入学复查
1、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swun.cn)查询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网上自行打印《西南民族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通知单》,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学校不再邮寄合格证。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数据我校将及时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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