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系上海市公安局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创建于1949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富的教学经验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先后为本市公安系统培养输送了3万多名警务人才。2000年来,学校坚持“面向实战、讲究实用、追求实效”的办学理念,强化公安特色,瞄准“建成国内示范、亚洲一流、世界先进的警察院校”的目标,努力构建与现代警务机制相适应的警察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体系,培养基层一线急需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毕业学员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2010年,学校经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全国公安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710余亩,分浦东、莘庄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训练、生活设施先进,建有各类实训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电子阅览室、战术训练场馆、全天候射击馆、驾驶训练场等,设备先进、功能齐全,图书馆藏纸质图书达37万余册、电子图书达64万余册。2007年11月,面积500亩、投资5亿多元的浦东校区改扩建工程全面竣工,一座由滨江森林公园环抱的现代化公安高校屹立于黄浦江畔。
随着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步伐的加快和现代警务机制的确立,为满足上海公安机关对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人才需求,经教育部批准,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从2003年开始招收公安专业第二专科人民警察学员。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公安局批准,在招生中坚持高起点的高校毕业生入学标准、公务员的录用标准、人民警察的招录标准,将招生与招警并轨,严把进口关,以确保学员质量,提高公安民警素质。2008年起,教育部陆续批准学校招收侦查专业(刑事侦查方向)、治安管理专业、交通管理专业、监所管理专业、公共安全管理专业、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特警方向)等专业的第二专科人民警察学员。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经上海市教委与上海市公务员局同意,2010年起,学校还定向招录培养治安管理专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方向)学员。
专业介绍
侦查专业(刑事侦查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刑事侦查基本理论与知识,以及案件侦查与案件办理等技能,适应刑事侦查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社区警务、公共安全管理、治安管理三个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社区警务、巡逻警务、治安管理基本理论与知识,以及人口管理、安全防范、街面巡察执法、案(事)件现场处置、治安执法与治安行政等技能,适应社区警务、巡逻警务和治安管理等派出所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治安管理专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基本理论与技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警务保障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交通管理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基本理论与知识,以及公安道路交通执法与秩序控制等技能,适应公安交通管理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监所管理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具备公安监所管理专业理论与知识,熟练掌握被监管人员管理和教育矫治等警务工作的基本操作规范,具备公安监所岗位基本执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特警方向):培养具有良好警德、警风、警纪,掌握特警基本理论与知识,以及“处突、防暴、反恐”实战与执法技能,适应特警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各专业学制均为一年六个月。
招录计划
2014年,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定向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800名,其中女学员比例10%。上海市公安局及所属各单位录用计划数如下:
招录单位 | 招录名额 | 招录单位 | 招录名额 |
刑侦总队 | 10 | 普陀分局 | 55 |
交警总队 | 20 | 闸北分局 | 55 |
特警总队 | 10 | 虹口分局 | 60 |
监管总队 | 15 | 杨浦分局 | 60 |
文保分局 | 10 | 闵行分局 | 45 |
水上公安局 | 15 | 宝山分局 | 45 |
机场分局 | 5 | 嘉定分局 | 25 |
浦东分局 | 90 | 松江分局 | 15 |
黄浦分局 | 70 | 金山分局 | 10 |
徐汇分局 | 65 | 青浦分局 | 15 |
长宁分局 | 45 | 奉贤分局 | 15 |
静安分局 | 35 | 崇明县局 | 10 |
总计 | 800 |
2014年,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定向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68名,(其中女性8名)。上海市法院系统各单位录用计划数如下:
招考法院 | 招录名额 | 招考法院 | 招录名额 | ||
男 | 女 | 男 | 女 |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7 | 1 | 黄浦区人民法院 | 5 | |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5 | 杨浦区人民法院 | 5 | ||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3 | 虹口区人民法院 | 1 | 1 | |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1 | 静安区人民法院 | 1 | 1 | |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10 | 闸北区人民法院 | 2 | ||
徐汇区人民法院 | 3 | 1 | 普陀区人民法院 | 3 | |
长宁区人民法院 | 2 | 2 | 宝山区人民法院 | 1 | |
闵行区人民法院 | 2 | 嘉定区人民法院 | 2 | ||
金山区人民法院 | 2 | 崇明县人民法院 | 2 | ||
奉贤区人民法院 | 3 | 1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1 | |
合 计 | 68 |
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以报名时持有为准,本市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3届或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不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夜大、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毕业生和业余大学、网络学院以及其他非全日制教育学历的毕业生。
其中定向招考45名(其中女性3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2013年退役士兵,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1届至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1日至199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大专(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3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11日至199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11日至199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品行,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本人直系血亲及对本人有影响的旁系血亲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公务员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法院系统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