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东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办学层次: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
第三条 东北大学录取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南湖校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
第四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审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标准、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问题,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活动,裁断招生纠纷,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议,制定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考试招生具体政策、制度与程序,组织考试招生和录取、监督指导招生日常工作;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同分数考生和调控各省生源质量。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经学校集体研究后将预留计划和因生源不足而调减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或有同分考生的省份。
第八条 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生(含自主招生、定向就业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贫困专项)计划学生、综合评价录取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学生)、保送生、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调档比例。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十条 体检要求。东北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其中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