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6名,并列36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9.479分。
2.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1名。
3.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37名。
4.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9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78名。
6.新疆协作计划:专业名次录取至第8名。
二、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11名,并列211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3.629分。
三、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8.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490分。
9.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909分。(山东省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545分。)
10.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89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