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实施阳光工程,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河南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80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漯河市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诚朴精业”校训,主动服务“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学校创新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实践新医科建设发展,率先实施“三个习惯、三张处方”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弹性学制、严进严出、教考分离”等重要举措,狠抓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2021年4月7日9:00—9日18:00。
(二)填报网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pzwb.heao.gov.cn)。
(三)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志愿,1-5个专业志愿。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见附表
第六章 考试与成绩
第十六条 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第十七条 成绩
(一)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1、文化素质成绩满分450分:由省招办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即A、B、C、D):
2、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450分:卷面成绩100分×4.5。
3、总成绩满分450分:(文化素质成绩[占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50%])/2。
(二)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1、文化知识成绩满分450分:卷面成绩100分×4.5。
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450分:卷面成绩100分×4.5。
3、总成绩满分450分:(文化知识成绩[占50%]+职业技能成绩[占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