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选拨
第七条 选拨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根据学院专业选拔培养要求,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试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考试,也可以使用生源学校毕业考试成绩。
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高职单招,要进行“面试+职业技能考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合实践经历和报考专业进行。
为减少人员聚集,学院在确保安全、保密、考试公平的提前下,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考评组进行网络远程面试。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第五章 录取
第八条 录取体制
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第九条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及专业面试成绩确定专业录取控制线。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
以国家规定为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
1.酒店管理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2.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双眼裸视不低于0.7。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审定后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www.sxtvi.edu.cn)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1-7972696 0351-7973253
咨询地点: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 网络查询:www.sxtvi.com.cn
第六章 监督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申诉电话:0351-7978552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山西旅游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山西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