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05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第六条 学校简介: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省市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坐落于南京高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创新创业园,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全校在职教职工近400人,在校生一万余人。
第七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学校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和组员由学校聘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计划分配,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