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专科)专业:
1、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4、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5、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6、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7、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8、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9、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0、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2、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3、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4、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5、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6、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7、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8、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19、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0、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1、设施农业与装备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2、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23、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4、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5、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6、移动应用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7、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8、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29、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0、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1、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2、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3、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4、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5、工业软件开发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36、通信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
37、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38、影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39、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4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4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