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院对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助学贷款等制度的落实,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本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章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第二十七条 电话:0451—53681762、53681763;
网址:http://www.hl.sgcc.com.cn/hdy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