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九条 江西科技学院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其中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24000元/年、理科类专业学费2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31000元/年; 专科文理科类专业165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7500元/年。
第三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二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我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另外我校设有 “于果助残扶贫基金”、“深圳校友会奖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