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2021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88, 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281、6328、6330)。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843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理实一体化教室等;建有计算机校园网、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中心等现代化设施等;校园内实现了5G网络全覆盖,教室和宿舍冬有暖气、夏有空调,并全部安装了智能门锁;图书馆设计先进、功能完备,现有藏书114.9万册,开通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中文科技期刊镜像站、中国专利数据库等多个电子资源站点,为广大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目前有在校生22000余人。
第七条 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管理学(会计)教学团队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电子商务教学团队为首批国家级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另有省级教学团队7支。现有教授、副教授190余人,国家级教育专家、省级教育专家、省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55人。
第八条 专业设置: 学校2021年分50个专业或方向 (层次) 进行招生,均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的热门专业。
第九条 教学质量:学校秉持“非商融商”人才培养理念,面向企业生产、建设、管理一线,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通管理、善经营、会核算、懂金融、厚基础、能创新”的高素质技能型商科类人才。学生近五年在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荣获1100余个奖项,其中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奖项50余项(一等奖5项)。
学校建成国家骨干专业4个(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大数据与会计、资产评估与管理、商务英语、数字媒体技术、现代物业管理、市场营销)、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软装陶艺))1个、省级特色示范或骨干专业13个。
第十条 学生管理:学校坚持把“以生为本立德树人”作为学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砺志、敬业、致能、乐群”的校训精神,坚决贯彻严管厚爱的管理理念,突出养成教育的工作重点,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规章制度为抓手,以文化人为目标,不断创新学生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素养,着力构建平安和谐文明美丽校园,形成了我校“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安全型”五型智慧学生工作新模式,荣获了河南省首届“大美学工”先进集体、河南省工人先锋号、河南省优秀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等多项荣获称号。
第十一条 就业安置: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十二条 社会荣誉:先后荣获全国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百余项。学校先后被批准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河南省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单位等。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入选河南省“双高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
组 长:姚 勇 王新庆
副组长:郭 媛 郭国侠
成 员:康 勇 高庆新 袁 泓 周 勇 侯丽平 刘学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主 任:郭 媛(兼)
副主任:朱东洋
成 员:温晓明 王建强 柴瑞帅 王仲英 李 博 陈晓刚
白 石 许庆建 侯小坤 刘 彧 王丽丽 王军华
王君华 刘凯燕 刘丽萍 谢 群 段秋月
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一)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二)部门分工:就业招生处负责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招生宣传方案,实施专业、计划申报和录取及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工作;学生处协调发动学生参与招生宣传,负责被录取学生学籍注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等工作;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师生积极参与招生宣传工作,编制本学院专业介绍;信息中心协助录取数据信息处理、确保招生工作网络安全通畅;财务处负责协调银行制作新生银行卡,确定缴费标准、明确缴费方式。
第十四条 监督措施: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