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学生医疗保险
第二十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湖北省政府奖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我校还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各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自学校公示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逐年修订,解释权属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电话:027-87996639
咨询电话:027-87996666 027-81655810
官 方 QQ:80008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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