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第18条 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19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学 费:5000元/年/生。
住宿费:1080元/年/生。
第八章 贫困生资助
第20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可申请生源地贷款,申请标准原则上为“学费+住宿费”(最高额度8000元/年),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2)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3)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优秀生奖励
第21条 在校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3000元/年)。
第十章 附则
第22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23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
邮政编码:430212
电话:027-87933331 87933332
传真:027-87933332
网址:www.cj-edu.com.cn
咨询QQ:800866399
第24条 来校路线:乘地铁七号线到大花岭站自C出口出;乘公交905、908到文化大道星光大道口站、901到新华街站下即到。
第25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