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英文名称:Qinzhou Kindergarten Teachers College
第四条 院校代码:14693
第五条 办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专科,三年。
学校简介: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20年4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规划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
学校位于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城市、北部湾经济区滨海城市—钦州市,现有钦州和合浦两个校区。主校区地处钦州市主城区,校园内古树参天,鸟语花香,教育底蕴深厚;合浦校区位于“南珠故郡,丝路首港”—合浦县县城,前身是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有90年办学历史,师范风骨铮然,被誉为“珠乡园丁的摇篮”。《国歌》词作者田汉盛赞为“青年读书求学的好去处”。
学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新兴办学优势,加强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根据新时代教师职业的需求,建设了学前教育实训基地、钢琴实训基地、美术实训基地、民乐实训基地、音乐实训基地、舞蹈实训基地、计算机实训基地等。目前正在建设体育与健康教育专业实训基地、学前教育教学中心、初等教育教学中心、艺术教育教学中心、学生高级公寓、教师培训与学术交流中心等,努力为师生提供完备的教育教学、实训和科研条件。
学校立足北部湾、面向广西、辐射东盟,服务八桂教育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践行“帮助想当老师的人成为好老师”的办学理念,以“格物致知,修身立德”为校训,营造“师·悦”学校文化。潜心深耕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悉心培养“身心两健、德才兼备、艺有专长”的优秀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开展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广西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