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贯彻依法依规招生的工作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014(教育部编码)
3.学校校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4.学校网址:www.bsctcm.cn
5.联系电话:0875-2167758、2162986、2162987(传真)
6.学校性质:公办
7.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8.办学层次:专科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0.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条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坚决执行教育部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落实招生录取工作“阳光工程”。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教务处招生办、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坚决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教务处招生办是学校常设的招生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重点监督。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涉及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制度,严肃执行招生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进展情况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规模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申请下达。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审核后的计划编制情况,通过《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等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21年拟招生专业
普通专科拟招生专业: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护理、中药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骨伤、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预防医学等21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