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三条 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377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七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永宁县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
学院基本情况: 35年栉风沐雨,35载奋斗不息!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已由始建于1986年的宁夏林业学校发展成为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明确、专业特色鲜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在校生2000余名,教职员工148名。教授、副教授31名,“双师”型教师共39名,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3名,自治区“312”人才1名、青年骨干拔尖人1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
学院占地2000余亩。花园式的校园三季有花、四季有景,风景优美、景色怡人。设有葡萄酒工程技术系、水利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园艺工程系、风景园林系、公共学科部和实验实训部。现有各层次专业25个,其中,有酿酒技术、园林技术等17个高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葡萄酒生产技术等8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建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葡萄酒检测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和38个专业实验室。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政策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处室、系部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二条 2021年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编制生源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条件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及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
酿酒技术(葡萄酒方向)专业,在教学组织实施中要涉及酒精及酒类产品,对上述物质有忌讳者,请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