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性质: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代码:14740
学院名称: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新疆塔城市和睦大道南
学院邮编:834700
学院电话:0901-6161857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塔城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就业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开展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其他问题;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学制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原则;
(二)适应立足塔城地区面向全疆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三)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实现办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原则;
(四)坚持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
(五)向单列类倾斜原则。
第七条 2021年招收专业及学制
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所有专业学制三年。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参加2021年全国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并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均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