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性质: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
邮编:830022
电话:0991-3892339、0991-3892290
网址:http://www.xjgzy.edu.cn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学制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理论指导原则;
(二)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三)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实现办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原则;
(四)基数保全面、增量保重点的原则;
(五)坚持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
(六)向单列类倾斜原则。
第七条 招收专业及学制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参加2021年全国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并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均符合条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专科批次招生,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特殊备注专业除外),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一条 语种要求: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实施方案中的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