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费用、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
第十七条: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文件精神,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 : 文科类专业139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13900元/生/年,医学类、教育类、艺术类14900元/生/年。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为7600元/生/年;理科类、艺术类、教育类专业为79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为8600元/生/年(其中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为98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
第十八条: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学校奖助学金、学生紧急情况救助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六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十九条: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394-8385111 学校网址:https://www.havust.edu.cn/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学校官网https://www.havust.edu.cn/公布。
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高职层次招生。
第二十四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