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031,在陕招生代码8147,外省市以生源省、市招办公布的代码为准
第五条 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院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科路
第九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内招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拥有现代化的专业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及完善的生活设施,为青年学子提供引以为傲的成长平台。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设有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 学院有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