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原则
1.2022年高校招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对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单独划线。
(3)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高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二、报名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按照《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藏教厅〔2020〕32号)规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西藏自治区2022年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①区内世居两代(含)以上少数民族户籍在藏的;
②我区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
我区干部、职工指在西藏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正式在编干部或职工,含援藏干部、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或职工、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或职工。
③除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外,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的,须具有西藏户籍2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含)以上、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含)以上;
④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其他考生;
⑤三年来,经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属实参加过我区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的考生;
定居我区的外国侨民申请报名参加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须持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高校对口高职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对口高职),也可报名参加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招生,以下简称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4.报名办法、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按照《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藏教厅〔2021〕176号)要求执行。
(1)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各高级中学须在4月底前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各类政策加分的审查和公示。
(2)借考手续由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自治区招生办负责审批,借考生名单于5月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公示。
(3)自治区招生办在5月中旬将编排考场后的信息反馈至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
(4)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本、卡)原件在借考地领取准考证。
5.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三、考生档案
6.考生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分为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两部分。
7.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及有关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8.纸介质档案的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档案内容按照《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考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藏招委办〔2020〕22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完善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校验等办法,健全相应管理制度,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
9.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须会同相关部门对考生档案中奖励、照顾录取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名单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批。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须在5月底前完成。考生纸介质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由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建档、管理,建档工作须在5月底前完成。
10.被录取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及准考证到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就读学校)领取本人纸介质档案。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纸介质档案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11.因档案缺失或档案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档案资料中。
1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3)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4.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地(市)招委会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体检工作的具体组织办法,由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由自治区招生办指定终检医院,并负责协调终检医院作出最终裁定。
15.体检信息由考生体检所在医疗单位和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区考务组)组织录入、校对、修改、打印,形成本地(市)体检信息库。借考考生按照考区相关要求参加体检。考生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体检信息并签字确认,因核对失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6.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院校)、直招士官、公安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体检和体能测试以相关部门文件通知为准。军检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