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4606
第七条 在豫招生代码:6393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园区学府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
(一)招生范围: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青海、湖南、贵州、湖北(最终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二)凡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2022年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学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
住宿费:6人间1200元/生·年。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的录取批次、生源结构、生源质量、近三年录取情况等因素,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调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和限制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教学使用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文理兼收。
第十八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学院对所有进档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有专业计划未满额录取的 ,学院可根据第一志愿投档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