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四条 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招生、甘肃省高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分类考试招生。其中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招生包括普通文理类、建档立卡贫困专项等类别;甘肃省高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分类考试招生包括综合评价招生、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考试招生和单考单招。
第五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甘肃省高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考试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5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并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原则: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末,结合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阶段性学业成绩以及专业办学条件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录取,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遵循“志愿优先”录取规则,即先考虑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第二十五条 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招生录取规则见第二十四条,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六条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二十四条。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
第二十七条 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八个专业类别分别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二十四条。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排序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 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考试招生按照“分专业一校一线、免试优先”的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转段总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多余计划转为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或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招生计划。
第二十九条 单考单招录取。参加过甘肃省2022年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我校2022年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普通类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八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择优录取;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励
第三十条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 [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培养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三十一条 奖助贷政策:
“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胡杨”奖学金、与金凤科技、新疆宜华、兰州信达、中粮集团、飞翔建业等企业共同设立奖(助)学金;
“助”:国家助学金;
“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办理);
“勤”:勤工助学专项基金;
“险”:学校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和综合保险。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本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校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37)2689925。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六条 专业人数: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三十八条 学校简介、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校官网查询。
第三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四十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735000
电话:0937—2689631,2688169;
传真:0937—2688162;
学校官网:http://www.jqzy.edu.cn;
微信公众号:jqzygw;
电子信箱:jqzyzjc@163.com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