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二十一、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十二、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二十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1400元。
二十四、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十五、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航海类专业奖学金、订单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订单企业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措施,学校奖助学金覆盖面达60%以上。为更好的服务于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学校对就读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船舶工程技术、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六个专业的学生,给予专业补助3000元/年。
二十六、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邮政编码:226010
招生咨询电话:4008280366、0513-85960868、85960968
招生传真:0513-85960868
电子信箱:zhaosheng@jss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965510
招生监督邮箱:jjjc@jss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https://www.jssc.edu.cn/zhaosheng
第六章 附则
二十七、本章程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并由教育部阳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网站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二十八、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二十九、本章程由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