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学、中药制药、中药材生产与加工、化学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制药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餐饮智能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针灸推拿、医学美容技术、药膳与食疗、生物制药技术、医学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学、中药制药、中药材生产与加工、化学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制药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化妆品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化妆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工技术、香料香精技术与工艺、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针灸推拿、医学美容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医学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不招色弱、色盲。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不招色盲。
餐饮智能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护理、助产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低于160cm、女生身高低于155cm的考生慎重报考。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艺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嗅觉、味觉不灵敏的考生慎重报考。
本校有部分专业对身体条件有限制,详细以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本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 5250-641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17040-20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绿色通道”及国家助学贷款。
企业奖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按照企业及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854882、28854365
传真:020-37214322
电子邮箱:zsb@gdyzy.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yz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yzy.edu.cn/zsxx.html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检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室
联系人: 朱老师
监督电话:020-28854851
电子邮箱:jcs@gdyzy.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授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