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并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校代码:14101。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领导学院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部,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