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码:14425)
第三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第六条 业务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及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条 2022年学校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江西、陕西、甘肃、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西、贵州、重庆、广东进行招生。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