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河池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信息
学校国标代码:10605
学校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
邮政编码:546300
咨询电话:0778-3142339(兼传真)、0778-3143720(兼传真)
电子邮箱:hcxyzsb@hcn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778-3143700
河池学院网址:https://www.hcnu.edu.cn/
河池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s://zs.hcnu.edu.cn/
第四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河池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对象
本科(含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第八条 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通过招生网站适时向社会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在专业生源不平衡或出现部分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