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066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中心校区: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兴义路1号
市内校区: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
安龙校区:贵州省安龙县杨柳街18号
九丘田教学点:贵州省义龙新区义龙大道与康宁大道交叉路口荣东北280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