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0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委、督导考核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