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 学院地址:槐荫校区位于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长清校区位于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