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现代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322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