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淄博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淄博职业学院学院 代码:130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50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淄博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学校的招生政策,编报招生计划,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淄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33—234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