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对本科学生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专科学生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八条 具体费用标准根据抄送陕西价格主管部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遵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精神,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激励(帮助)方式,多种渠道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610683 85610685 85610689 13488220497 15102906255 15202979750
微信咨询:13201787711
传真:029-85610805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神禾一路268号
邮政编码:710125 网址:www.xivuedu.com
电子邮箱:549827609@qq.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信息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