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Xi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22
学校网址: http://www.xync.edu.cn/
学校地址:渭城校区: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东段1号,712000
秦都校区: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西路3号,712025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20888
第三条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 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师范院校,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24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学校总资产13.28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87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占比80%以上。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七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本科预留计划: 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人数、用途、使用原则、使用方法等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