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考虑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各省(区、市)有关规定进行征集;如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地区。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进档考生,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对于非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综合改革省份,分数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规定的排序规则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排序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对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当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分数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规定的排序规则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排序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作为参考。
第十二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2022年学校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统一改学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市)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参加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相关批次录取。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在各生源省(区、市)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授予学位为艺术学学士学位。我校按普通类专业录取的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学生转专业依据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转专业规定办理。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在招生网站公布录取进展,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1.根据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1999〕14号;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1999〕302号;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2000〕217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
本科:安全工程、职业卫生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急技术与管理、应用统计学专业4600元人民币/学年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8000元人民币/学年
其他专业4200元人民币/学年
高职(专科): 6000元人民币/学年
2.根据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1999〕014号;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京发改〔2008〕1721号文件的规定,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标准为:
每学年750/900/1020元人民币。
第二十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减”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全总奖学金等奖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以及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学后,通过申请、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予以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后就读
1.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022级本科新生第一、二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三、四学年在北京校区(本部)就读。2022级两年制高职(专科)专业新生第一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二学年在北京校区(本部)就读。2022级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新生第一、二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三学年在北京校区(本部)就读。
3.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生,颁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8416757、010-68411395
邮编:10004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招生网站:https://www.culr.edu.cn/zhaosheng/
微信公众号:culrzhaosheng
招生监察电话:010-88562520
收费监督电话:010-66074689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