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入学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勤工助学岗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8581250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邮编:400055)
招生部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8586030、68578560
学校网址:http://www.cq51.cn
招生网址:http://www.cq51.cn/zsxx/
电子邮件:343884200@qq.com
第二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