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2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30个不得”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
在陕招生代码:8125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简介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坐落在古城西安,现有白鹿原、长安两个校区,教职工近800名,在校生15000余名。
学院创建于1995年,前身为“省长工程”——陕西省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中心,2001年升格为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西安外贸职工大学并入学院。
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新商科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对外贸易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环境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部等11个教学单位。
现开设53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1个、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1个、陕西省“双高计划”专业群5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优质骨干专业14个、陕西省重点专业10个、陕西省“一流专业”14个、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院系2个。
第五条办学地点
白鹿原校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长安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樊川路3369号
学院网址:https://www.svtc.edu.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校长,分管招生、教学、纪检监察的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x.svtc.edu.cn/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9-83618125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考生资格。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5 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或陕西省普通高校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并已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且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十条考生申请。
3 月 7 日 9∶00 至 3 月 10 日 17∶00,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认真阅读查看我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填报。
2025年3月7日9:30 至3月12日17:00,已申请我校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xx.svtc.edu.cn/),进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确认《2025年单独考试报名表》、《考试诚信承诺书》,并打印《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考生也可直接到学校白鹿原校区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考试形式及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笔试
考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
考试对象:“普高生”、“三校生”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其余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笔试由示范高职院校统一命题,我校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满分各100分,总分300分。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14:00-18:00、3月16日8:30-18: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普高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内容为考生基本情况介绍、职业兴趣和综合素质测试等。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须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满分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满分200分。
第十三条考试地点及要求。考试地点为:学院白鹿原校区和长安校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学院《202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第十四条预录取及报到注册。学校于2025年3月27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只有同时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预录取。若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院将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递补预录取,审批通过后对缺额计划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已上报成绩库中,且未到其他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4 月 7 日 9:00 至 4 月 8 日 17:00。
被我校首次预录取考生于3月28日14:00至3月30日12:00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预录取资格。递补预录新生于4月13日17∶00之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预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正式录取备案。我校于2025年4月15日至16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正式录取新生名单。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生报到注册时,须签署已知晓这一政策的知晓书。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准。对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笔试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素质笔试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满分30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不同考生类型(普高生、三校生)划定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我院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笔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3.各专业计划人数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调剂录取到考生专业志愿相同或相近的计划未满额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学院纪检部门负责专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投诉等工作。
第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
1.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0000元/人·年。
2.国家高水平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 7150元/人·年。
3.其余各专业均为6500元/人·年。
住宿费:
公寓4人间有独立卫生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人·学年。
公寓4人间无独立卫生间收费标准为1100元/人·学年。
公寓6人间有独立卫生间收费标准为1100元/人·学年。
公寓6人间无独立卫生间收费标准为1000元/人·学年。
公寓8人间有独立卫生间收费标准为800元/人·学年。
公寓8人间无独立卫生间收费标准为650元/人·学年。
第九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
第二十一条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其中奖助种类有: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4200元/年·生,一般困难3200元/年·生,退役士兵3700元/年·生。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学校资助:
学院对于取得学籍的国家计划内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在全面考核评审的基础上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校内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专业知识为主的教学计划课程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整体分为三档: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6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元。
校内奖学金每学年开展一次评比,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特困生学费减免:学院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正常学习和完成学业。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