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5〕4号)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确保单招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安排如下:
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韩利民 韩春杰
副组长:王文华 王卫平 张 磊 李 笑 郭晓海
成 员:学院招委会全体成员
职 责:集体研究决定单招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与职责如下:
(一)考务组
组长:吕利霞 赵江宁
成员:教务处、招就处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题库命题、试题保管及考题发布工作;负责考场、巡考、监考等考务工作和技术工作人员选聘及分配;负责制订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文件、材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管理学院考场安排;负责考试当天的考务工作及考试之后相关材料的回收及保存;负责考试相关费用的预算、核算及提交。
2.招就处主要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对外发布考试时间、方式等信息;与教务处合作做好考生信息和成绩交接等工作。
(二)网络及技术保障组
组长:信心荷 李继萍 马文龙 武海燕 王旭丽 宿宏毅
成员:网络中心、各系机房管理人员
职责:
1.负责提前安装、调试考试机房的电脑和检查网络情况;
2.负责处理考试机房临时出现的技术和网络问题。
(三)安全保卫组
组长:刘永灵
成员:安全处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负责考试当日在学校门口组织查验参加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2.负责保证考试过程中机房所在楼层值守秩序和安全保卫,并保证机房附近各类通道畅通。
(四)后勤保障组(含医务组职责)
组长:汪 涛
成员:后勤管理处及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负责整修考试机房的桌椅、灯管、黑板,保证水、电以及照明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排医务人员和医疗用品,在指定地点随时待命。
(五)纪检监察组
组长:田今晖
成员:纪检监察人员
职责: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考点及方式
2025年单招考试定于2025年3月15日,考试考点设置在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根据考生科类分4个批次采用集中机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场设置
本次单招考试的考场设置在学院各个符合条件的机房。以25~45人为一个考场,每个考场配2名监考人员的标准,规模较大的机房可同时安排2~3个考场。所有考场的监考人员在考前通过抽签确定。
1.考场设备设置要求
电脑系统内存4G以上,Win7以及以上Windows系统,带宽300M以上网络通畅,运行稳定无卡顿。各系机房管理人员配合技术人员提前安装考试客户端,并测试能否正常运行。
2.监控要求
各考场需配备前后监控设备录制并保存各考场考试全程录像。
有监控设备的机房需提前检查监控设备的监控、录制及保存功能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考场考试全程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将考试录像拷贝到指定存储设备。
无监控设备的机房将架设临时监控设备,录制并保存考场录像。
3.考点布置要求
(1)制作并悬挂横幅“2025年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场”。
(2)在考点校门口及考场所在楼栋醒目位置张贴《考场示意图》《刑法第九条》《违纪处理办法》。
(3)考场黑板上需标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姓名及纪检监督电话。
如: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考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 08:00~10:00
监考人员:XXX YYY
纪检监督电话:0471-5260352
(4)考试期间全程开启考场监控设备,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三)考试简要流程
1.开始考试前10分钟,由监考教师组织考生打开考试平台,输入除密码外的其他信息准备登录,并宣读考生须知。考试开始由监考教师告知考生登录密码,考生登录即可进行考试。
2.每科答题结束后需点“提交”完成考试。交卷后考生必须立刻离场,每批次考试结束后立刻清场,并组织下一批考生入场。
3.监考老师负责填写考场记录单并签字。
4.考试需全程录像,录像资料拷贝留存。
(四)成绩交接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汇总导出成绩后,交接招就处。
三、相关要求
(一)严肃考试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对在高职单招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通过学院官网及时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专业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渠道,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高职单招工作的满意度。
(三)组织工作
1.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委办公室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电话:0471-5260355、0471-5260352。
2.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题库、试卷、保密期内的考场及监考人员安排和考试成绩等信息。
3.严格遵守回避原则。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回避考试相关工作。
4.各岗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随意旷工、离岗、换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