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相
思岭校区)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首山校区)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福州软件园C区46号(软件园教学点)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2025年我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我院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三条 我院2025年学生住宿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21〕367号,分别为550元/人/学年、570元/人/学年、650元/人/学年、970元/人/学年;交费后无论是否办理入学手续,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统一招投标,据实结算。
具体住宿费标准:相思岭校区5号楼570元/人/学年(6人间);旧4号楼、6号楼650元/人/学年(6-8人间);11号楼9-13层970元/人/学年(6人间),11号楼2-8层和其他楼栋550元/人/学年(6-9人间);南区学生公寓970元/人/学年(6人间);首山校区和软件园教学点550元/人/学年(6-8人间)。
第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学院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五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六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录取规则
(一)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凡报考我院面向高中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控制分数。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各专业不进行面试、无单科成绩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将进档考生根据出档专业按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含政策加分,下同),若总分出现相同,先同等优先、再按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根据其参加学业水平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参照其所填报我校面向高中类招生计划的录取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征求志愿的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同样执行以上录取规则。
(二)面向中职类考生。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的各类别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其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控制分数。录取时,各专业均按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依次比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科目的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根据其参加学业水平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参照其所填报我校面向中职类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征求志愿的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同样执行以上录取规则。
(三)面向特殊群体类考生。凡报考我院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时,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等科目的成绩,参考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第八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等语种教学。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学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毕业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二条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助、贷等方面与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本章程和相关招生录取信息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定期在我院官网www.fjny.edu.cn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相思岭校区: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邮编350119 )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邮编350007)
福州软件园教学点: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福州软件园C区46号
若有新增教学点,以我院官网发布为准。
第十四条 申诉及咨询电话
申诉电话: (0591)38510319(纪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 (0591)83420158,83420178(招生办)
传 真:(0591)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