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为文理类3300-4350元/年,体育类3700-4350元/年,艺术类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住宿费为600-1000元/年。